江西首例“以碳代偿+补植复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天天速看
2023-06-07 21:48:39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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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勇 □元春华 江聪越)“被告人张某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承担补植复绿费用7309元,碳汇损失3191.4元,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江西省首例“以碳代偿+补植复绿”进行生态修复的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

法院查明,2022年9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在临川区展坪镇南塘村彭源四组责任山上砍伐湿地松、阔叶树共计197株,采伐林木蓄积为25.2187立方米。临川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构成滥伐林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要求追究张某造成生态环境功能受损的民事侵权责任。

经鉴定,该案幼苗补栽法的补植复绿费用7309元,碳汇损失价格3191.4元。诉讼中,张某主动缴纳上述费用,并在江南都市报公开赔礼道歉。

宣判后,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据介绍,本案属于导致固碳功能损失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实施直接生态修复不具有现实可行性,通过“以碳代偿”进行生态修复能够克服传统复绿补植判决中修复时间、场地条件、管护能力等限制,达到尽可能早日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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