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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驾驶员认为,饮酒后经过一夜的休息就可上路,实则不然,“隔夜酒”仍有可能构成酒驾。近日,怀来县公安交警大队就查获了一名“隔夜酒”未散就驾车上路的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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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6时许,民警在二堡子镇红绿灯东路段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时,发现一轿车驾驶人双眼通红,有酒驾嫌疑,在反复吹气测试下,快速酒精检测仪呈红色报警状态。驾驶人靳某面对检测结果虽然有些难以置信,但还是配合民警如实交代了饮酒时间及饮酒量。原来靳某在凌晨12点左右饮用了一杯白酒及一瓶啤酒,在休息数小时后以为自己体内酒精早已分解,并不影响驾驶车辆。因其所行使路段为乡镇路段,靳某抱有侥幸心理,于早晨驾车送孩子上学,途中被民警查出酒驾。
经进一步检测,靳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靳某予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人在前夜饮酒后,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驾车上路,避免“隔夜酒”导致酒驾,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河山新闻记者 孙媛 通讯员 闫万清)
编辑:刘颖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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