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四年,佛山重启购房入户政策,只不过,此次仅限于库存高企的三水和高明远郊区,并未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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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即在本市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三水区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入户,且须承诺3年内不在市内跨区迁移。
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附通知原文:
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促进各区户籍人口均衡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在继续实施现有非本市户籍人员“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基础上对本市以下区域增加入户渠道:
在本市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三水区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依本政策入户须承诺3年内不在市内跨区迁移(西岸社区的不跨社区迁移)。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实施期间,市公安局适时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优化政策。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径向市公安局反映。
佛山市公安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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