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网店花1500元买“人气” 刷完“人气”后门店没有任何订单
2023-07-28 11:24:23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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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记者王胤期长沙报道

株洲的蔡先生在淘宝上开了一个店铺,由于几乎没有订单,他有点着急。7月14日,在和湖南承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务员沟通后,蔡先生花1500元来刷“人气”,他心想:人气值上去了销量自然也上去了。但是在刷完“人气”后,门店没有任何订单。这让蔡先生坐不住了,他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并向晨意帮忙记者求助,希望公司能够退钱。

湖南承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先生表示,此前业务员曾明确告知蔡先生“人气”的含义,人气和销量无法画上等号。律师认为,类似情况下,双方最好签订合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资料图)

蔡先生在淘宝上开了一个店铺。2023年7月,湖南承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业务员联系上他,问他是否需要合作运营店铺。在一番洽谈后,双方签订了一份《淘宝运营服务合同书》,明确约定了双方的义务。

7月14日,经过几天合作,该公司业务员向蔡先生表示,有一个办法可以提升门店产品销量,但需要花李先生1500元来刷“人气”。业务员表示:“如果你同意,我们就会联系渠道,由渠道那边去安排,人气是永久人气。”

蔡先生想了想,店铺的人气上来了,或许销量也就跟着提升了。于是,他在当日下午扫描了业务员提供的二维码,花1500元刷“人气”。

7月15日,蔡先生认为自己被骗了,便多次与客服对话,要求终止刷“人气”的业务,但遭到拒绝。客服说:“渠道已经安排好了,无法暂停。”7月18日,蔡先生发现,虽然店里某一商品的收藏量确实有提升,但门店仍然没有生意,这让他坐不住了。他立刻找到业务员,经过一番交涉,在按照合同约定另外交了900元服务费后,双方终止合作。

7月27日,虽然双方已经终止合作,但蔡先生门店内的一件商品收藏量已经来到了1000+。

7月27日,湖南承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他们和蔡先生进行过多次沟通,但双方在对于“人气”的理解上存在一定误会。

李先生表示,此前业务员曾明确告知蔡先生,“人气”并不能够和销量画上等号:“所谓人气,是指我们通过渠道,让他的单件产品收藏量达到一定数量。”

李先生详细解释了渠道和“人气”的含义:“人气是指单件产品的收藏数量。我们此前和蔡先生约好,人气会有1000,就是指会有1000的收藏数量。我们会在一些群聊里面发些红包,请求大家永久收藏门店商品并截图,然后凭借截图领1元多的红包。红包费就是从1500元里面支付出来的,可以理解为人工费。”

至于店铺“0单”一事,李先生表示:“如果想要有销量,单靠刷人气肯定是不够的。此前多次和蔡先生有过沟通交流,现在我们帮他完成了人气任务,他需要自己想办法,吸引其他人来门店下单,比如做好卖家秀和文案等,这些都不是我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感觉他可能是缺乏经验,还没有完全摸透淘宝门店的销售模式。”

在此事中,虽然公司在收费前向蔡先生解释了“人气”的具体含义,但双方在进行交易后,仍然产生了分歧。律师建议,类似情况下,双方最好签订合约,明确约定内容,避免因为理解偏差带来的一系列麻烦。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表示,类似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以口头协议或者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达成一致,那么相应内容和书面协议一样具有效益。“但在本次事件中,所谓的人气值通过口头协议或者微信聊天可能无法解释清楚,导致双方产生分歧。如果商家没有解释清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弄清楚约定的内容,通过交易习惯也无法进行判断,视为无效约定。”

(一审:余画 二审:蒋俊 三审:王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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