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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4 21:26:39 来源:陇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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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和合格证书校验工作的通知

通知发布


(资料图片)

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

资格考试和合格证书校验工作的通知

甘卫妇幼函〔2023〕202号

委属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甘肃宝石花医院:

为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管理,提升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业务技能,按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委托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于近期组织开展省属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和合格证书校验工作及市(州)产前诊断相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

在省级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关工作和市(州)拟开展产前诊断相关工作,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已经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距上一次校验将满三年的医师、技师、助产人员、护理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1.专业理论知识:女性生殖系统解剖,孕期监护及保健,高危妊娠,正常分娩,异常分娩,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合并症,正常新生儿生理特点及护理,母乳喂养基本知识,新生儿常见疾病,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基础知识和技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等。

2.临床操作技术:产前检查与诊断,正常和异常分娩助产技术,母乳喂养适宜技术,节育手术,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新生儿窒息复苏适宜技术,难产的识别与处理,子宫破裂临床诊断与处理等。

(三)培训方法及考核校验安排

2023年6月9日至6月13日由各单位从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领取培训资料,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省卫生健康委不集中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各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中,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省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已经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且距上一次校验将满三年的,应申请进行证书校验。超过三年未及时校验的人员应重新参加省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

二、省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

(一)考试对象

在省级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关工作和市(州)拟开展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相关技术人员,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医师、技师、助产人员、护理人员等。

(二)报名条件

1.从事助产技术、结扎和终止妊娠手术、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2)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应的执业资格;

(3)护士和助产士只能报考助产技术专业。

2.从事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医师、检验师、技师)的资质,必须符合《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国卫妇幼函〔2019〕297号)、《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中对从业人员的相关要求。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需填写《甘肃省2023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本人需准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1张。

2.从事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的人员需提交相应的专项培训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所有报考的医师、技师、检验师、护士需提交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单位将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汇总后,填报《甘肃省2023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6月19日至7月7日报送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基层与妇幼卫生监督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方法

助产技术人员需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项考试,其余人员参加理论考试。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30日

上午 理论考试:

第一场 8:30-10:00

第二场10:30-12:00

下午 技能操作考试:14:00

2.考试地点:甘肃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10楼、11楼会议室(城关区渭源路48号)

(六)考试要求

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无故不参加考试人员,下一年度不得参加考试。

(七)资质认证

省卫生健康委将对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三、省级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校验

(一)校验对象

省级医疗保健机构中已取得省卫健委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距上一次校验将满三年),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 

二)校验需提交的材料 

1.《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原件。

2.校验人员需填写《甘肃省2023年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校验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3.校验人员(医师、技师、检验师、护士)需提交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单位审核填写《甘肃省2023年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校验报名汇总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同电子版一并上报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基层与妇幼卫生监督科。

(三)校验提交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校验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7月7日。

2.校验地点:甘肃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基层与妇幼卫生监督科(402、403、405、406办公室)。

联系人:马芳军 王玺婷 刘 勤 谈乐扬

联系电话:

0931-4522518 

0931-4522517

0931-4522523

电子信箱:

89724238@qq.com   

984462548@qq.com ;

附件:

1.甘肃省2023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报名申请表

2.甘肃省2023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3.甘肃省2023年《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校验申请表

4.甘肃省2023年《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校验汇总表  

附件1-4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

END

点开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附件1-4

来源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

编辑丨甘肃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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